一是構建金融監管激勵相容的概念
對於為了防止由於市場失靈而引起整體或者局部金融危機產生的金融監管制度而言,目前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所以,中國的金融市場便產生了激勵相容的金融監管制度。在某些程度上,激勵相容有效地減少了金融監管的脆弱性,並且為中國金融市場的監管制度發揮了非常重大的作用。
(一)多年來,全球金融危機以其巨大而廣泛的破壞力,直接制約了全球經濟的發展速度。各國政府承受了大多數金融機構的損失。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金榮世昌在各國的發展速度也顯著提高。在全球經濟自由化和一體化的前提下,金融危機的頻率和范圍不斷擴大。對於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中國,隨著資本門戶的開放和銀行業的全面開放,國際市場的一體化使我國金融業的風險和銀行體系的脆弱性日益加劇。在國際經濟一體化的背景下,中國的金融監管體系更加嚴峻。因此,構建一個合理有效的金融監管激勵兼容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金融監管激勵相容機制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有效地抑制金融監管機構的行為。只有形成金融監管的激勵與兼容機制,加強金融市場監管中內部控制與市場的約束,才能建立有效的金融監管評價體系,才能快速、順利地實現金融監管的目標。目前,各國對激勵相容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經濟機制的理論研究、制度轉型時期的激勵相容制度研究、從預期收益角度分析激勵相容制度的代理理論,在很大程度上加強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加快了金融創新的步伐。
二是金融監管體制下激勵相容制度的沖突
金融體系在發展過程中的合理安排往往會形成金融監管體制下的激勵相容體系,進而達到金融監管的目的。目前,金融監管體制下的激勵相容性制度存在沖突。因此,合理運用適當的方法解決金融監管體制下激勵相容性制度的沖突,是金融監管體制下激勵相容性制度研究的主題之一。
(一)監察機關和社會公眾。在信息對稱的條件下,社會公眾往往可以通過強制契約形成相同的社會福利目標和效用目標。因此,在金融監管制度下,激勵相容制度沖突的主體往往是監督部門和公眾。